陳致中狀告「壹週刊」請求回復名譽並賠償兩百萬元,但是對於向媒體爆料的化名「妮可」的應召女子,則未在陳致中的提告名單之列。陳致中競選總部表示,總部完全不知「妮可」是誰,實在無法提告。但陳致中對於名嘴討論這起案件則是十分介意,並點名要追究包括邱毅,劉益宏,林瑞圖等人的法律責任。


part2只告民事不告刑事 勝算大?怕反成誣告?


part3難詔炯信!行程成謎?監視器難調?


part4六天了還在兜證據 陳致中提告證清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