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在中常會表示,ECFA處理比照條約,依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第七條規定,條約審議二讀通過,是合理的,國會只有同意或反對,「修正等同否決,那乾脆投反對票就好了。」馬強調,草案談好後再逐條表決修正,將造成嚴重惡例,未來會沒有國家願意跟台灣談經濟協議...


part2 陳明文反對逐條審 不為ECFA背書?

part3 一簽就是港澳化 逐條審查有何意義?


part4 非要溫家寶、胡錦濤 綠要政治談判?